北京市朝阳区企业联合会第六届第二次会员大会决议

2023年12月22日,北京市朝阳区企业联合会在阿里中心望京A座三层召开了第六届第三次理事会,本次会员大会应到会企业65家,实到会企业45家,符合《北京市朝阳区企业联合会章程》第二十条规定的人数,本次会议为合法有效会议。本次理事会按照章程规定邀请了3家监事会单位列席。大会通过以下事项并形成有关决议。
一、大会表决通过《北京市朝阳区企业联合会章程(修订案)》
将第三条修改为“本团体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恪守公益宗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诚实守信,规范发展,提高社会公信力。负责人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保持良好个人社会信用。”
将原第四章 第十七条的“会员大会每届3年”更改为“会员大会每届4年”。
二、会议听取并审议《北京市朝阳区企业联合会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2023年朝阳企联紧紧围绕朝阳区高质量发展目标,开展并完成了东西部协作发展、202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的宣传推广、“北京朝阳科学家会客厅”活动等多项工作,为朝阳区企业提供多项服务产品,为朝阳区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2024年朝阳企联将贯彻落实朝阳区高质量发展,紧抓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等重大机遇,依托现有平台,推进朝阳企联特色品牌项目发展提升服务品质,为会员企业提供更优质高效的精准服务。
三、会议听取并审议《朝阳区企业联合会2023年财务工作报告》
2023年全年朝阳企联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所有资产由朝阳企联依法管理和使用,法定代表人无违规违纪事项发生,朝阳企联严格遵守相关财务规范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四、会议听取并审议《朝阳区企业联合会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北京市朝阳区企业联合会第六届领导班子及全体会员单位,在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的指导和管理下,在全体会员的支持和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恪守监事会工作原则,履行职能、维护大局、注重社会团体工作监督与发展的有机结合,取得了显著工作成绩。本届监事会按照《北京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北京市朝阳区企业联合会章程》的要求,对朝阳企联开展的各项工作与活动,领导管理层、财务开支等进行了严格的监督。
五、监事单位列席会议并听取了《北京市朝阳区企业联合会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和《朝阳区企业联合会2023年财务工作报告》
六、全体会员举手表决《北京市朝阳区企业联合会章程(修订案)》,《北京市朝阳区企业联合会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朝阳区企业联合会2023年财务工作报告》,《朝阳区企业联合会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数为45家,参会人员全部同意,超过参会人数的2/3,符合《北京市朝阳区企业联合会章程》第二十条规定的人数,表决通过。
北京市朝阳区企业联合会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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