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示范文本填写说明

1. 此技术合同示范文本为科学技术部监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故请将此示范文本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替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 按照《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合同文本可以采用由科学技术部监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采用其他书面合同文本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3. 如果使用此示范文本,合同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或增减,可以根据北京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的必填信息进行填写。
- 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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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政府
- 区政协
- 北京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