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26
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和行业管理实践需要,北京市水务局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清理,决定对《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水事违法行为有奖举报事项目录〉的通知》(京水务法〔2023〕14号)等3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水务局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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